9月4日下午1時許,武漢801路上,一位坐在老年座位上的年輕人因沒讓座,遭幾名老人暴打。據目擊乘客說,老人們就站在男青年身邊,可能是沒有站穩碰到了他,男青年罵了幾句,老人稱不讓座也就算了,何必要罵人。爭吵拉扯中,一名老人打了該男子幾拳。(9月5日《楚天都市報》)
  近些年,年輕人由於不讓座而被孕婦家屬打罵、被老人毆打的事件屢屢發生。一方面,我們可能下意識地想,年輕人早知如此讓個座不就行了,為這麼小的事情鬧得不愉快,這不是自討苦吃麽;但另一方面,我們不禁奇怪,作為被需要讓座的“弱勢群體”,怎麼在施加暴力時如此強硬、毫不手軟?
  其實,迄今為止,還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明確規定乘客在公交車上要給他人讓座。也就是說,在車上主動為需要的人讓座只是一種被提倡的美德而非必須。有人出於道德感、責任感而積極讓座值得肯定和稱贊,但是出於個人自由和權利選擇“不讓座”也不應受到譴責甚至是報複。
  更何況,讓座是美德並不代表不讓座的人就道德淪喪,沒有道德。每個人對事情的看法各異,道德感也體現在不同地方,以單一的價值體系去衡量一個人的道德,本身就是膚淺、不尊重人的。一個平時樂於助人的小伙子,完全可能因為今天受到打擊,心情不好,或是身體疲憊而不願意讓座。在社會現實中,“二元對立”對立式的非黑即白思維不可取,簡單的將人分為“道德”與“不道德”是一種站在道德制高點上的自負。
  道德的基礎是自律,用武力脅迫他人變得“道德”本身就是對道德的褻瀆,是以道德之名義耍流氓。老人因為年輕人沒有讓座而大打出手,自以為是“為正義而戰”,為了拯救青年的“道德”,但事實卻是濫用了道德,傷害了道德原意。
  更何況,年輕人不讓座如果非要說“有錯”,也頂多是在道德層面沒有做到最好。但是因為年輕人不讓座就拳腳相向的老年人卻是切切實實觸犯了法律。以違法行為來報複別人“道德上的不作為”,是在濫用道德和法律的尺度,混淆義務和權利的邊界。
  “讓座還是不讓座”,這是個個人問題。我們大可倡導和呼籲社會形成更好的風氣,讓大家能夠心甘情願地主動為特殊人群讓座。但是“不讓座”也是一個獨立個體的自由權利,我們還應理解和寬容。因為強迫每個人都成為“道德楷模”的社會是以道德大棒行野蠻之實,個人不自由,則美德無意義。
  文/李潔霖  (原標題:別用道德大棒綁架“不讓座”的年輕人)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rsvasarw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